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激励机制,提高施工项目经理业务水平和技术素养,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规程》(T/CWEC 23-2021)
二、 评价对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负责人)
三、 申报资料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申请表;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自评表;
(三)与评价标准对应的基本条件、资格资历、工作业绩、信用记录、奖励荣誉等支撑性证明材料。
四、 申报要求
(一)参与申报评价的项目经理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2022年已取得评价等级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项目经理本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三)参与申报评价的项目经理需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依据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自评表》(见附件3),按照标准对应顺序整理支撑性证明材料(参考清单见附件4),以上申报资料须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将申报基本信息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加盖公章,抽取两项主要工作业绩经业主单位评价并盖章确认,及时将申报资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报送)报送至推荐单位审核。
(四)推荐单位(见附件5)要严格把关,坚持真实有效、择优推荐。推荐单位有开展项目经理评价相关活动的,宜参考已有的评价结果,优先推荐;推荐单位完成初审后,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五)省内无推荐单位的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直接向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申报。
(六)每年项目经理申报人数依据所在单位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等级进行限定。总承包特级资质每年可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总承包一级资质每年可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总承包二级资质每年可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每年可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具有多个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仅可依据一项资质等级确定数量。在以上限定基础上,有推荐单位的省份以最终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数量为准。
五、 评价结果
项目经理依据评价得分划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评价结果将在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并颁发证书。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许汉平
电话:(010)63203603、63203547
邮箱:slqxhyb@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10号基业大厦7层705